的猎物,陈舟狠狠地夸奖了它一番,拎着约有六斤的兔子,满心欢喜。
虽说前些日子总说兔子肉吃腻了,可话又说回来,新鲜的肉就算柴一点也比肉干炖汤好吃不是嘛!
唯一可惜的是现在调味料少了一点,食盐数量告急,也不能大肆使用。
不然把兔子剁成碎肉,和上葱姜蒜末,打两个蛋,加点淀粉,搓揉成球下锅油炸,吃起来绝对美极了。
怀念着兔肉丸子,陈舟又想起书中鲁滨逊生活中食用的另一种动物——鸽子。
据书中所述,岛上的一个天然山洞中栖息着数不清的野鸽子,鲁滨逊常去掏鸽子蛋吃。
此次旱季外出探索,他想找一找那个鸽子洞,最好带几只小鸽子回来,在窑洞旁单给它们开辟几处巢穴,让它们在家旁边繁衍。
鸽子产卵远不如鸡勤快,但他只有一个人,多培养一些鸽子,每隔三五天还是能吃几颗鸽子蛋的,无论是炒是煮,鸽子蛋的味道都不错。
当然,若是能抓住并驯化几只与野雁相似的大鸟就更好了。
陈舟听老家的蒙古族老人讲过,野生大雁抓回家,好好养着,年头越久下蛋会越来越多。
第一年下十几个蛋的话,第二年就能下二十多个,到第四五年的时候,一年能下六七十个蛋。
而且大雁的寿命很长,一只大雁能养三十年,在年轻力壮的时期,它起码能下八九年蛋,有四五只雌雁,就能供应一整年的蛋类。
与鸽子蛋相比,大雁的蛋大多了,吃不了还能用盐腌起来留着下饭,性价比超高。
大雁驯化以后和养鹅差不多,平时放在河道里,它们会自己吃草捉鱼,有粮食的话喂点粮食,没粮食也饿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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