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狗的地方,坐狗人再用巧妙手段,把狗弄醒。
林十三给陈矩讲述完这一切,陈矩感慨:“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啊。想不到偷狗也有这么大的讲究。”
林十三道:“是啊。坐狗虽不是什么光彩事,却也是一门精巧的手艺。”
那个满头白发的坐狗人拿了铜钱离开了四合院,跟林十三擦肩而过。
北正房里,走出一个四十来岁拄着拐的瘸腿汉子。此人便是胡大眼。
他人如其名,一双大眼跟铜锣一般。
胡大眼一瘸一拐走了过来,他看了看洪爷,又看了看林十三:“老洪,你又在帮驯象所这小崽子找狗?”
洪爷道:“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我不喜欢这油腔滑调的小东西,可我不讨厌他给的银子。”
胡大眼骂了一句:“老洪,你他娘替我在顺天府捕房捞了个兄弟而已,却整整烦了我两年。连本带息也该还清了吧?”
洪爷笑道:“那我不管。你欠我的人情就该帮我的忙。这是江湖道义。我晓得你胡爷最讲道义。”
“啊呵呸!”胡大眼攒了口吐沫,吐在洪爷脚下。
随后胡大眼转头望向林十三:“说吧。这次又在找什么狗?”
林十三答:“一条细犬,掖乌龙,一身短黑毛。”
陈矩在一旁补充:“脖颈上系着一个铜铃铛。”
胡大眼轻笑一声:“掖乌龙?身上的肉又瘦又柴。穷得裤子露腚的脚夫都不乐意吃。我这里从来不收。”
林十三大失所望。那二两银子看来是白了。洪爷的规矩:收了银子,事办不成照样不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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