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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大体为,
一,凡有寡妇再嫁者,赐其「安家钱」三缗。
凡是领了安家钱的,都要记名登册,每人限领一次。
防止有人故意骗政府钱财,反复休妻卡bu。
二,免新婚夫妇赋税一年。
此举依然是政府出台的福利,鼓励寡妇再嫁。
三,许寡妇自择夫婿,由官府作保。
此举便是为了防止有地主豪强,欺负孤儿寡母,强娶强卖。
同时也是为了保护第一条法律。
因为有的豪强,他可能利用自身权势,强取了寡妇。
既骗了政府的安家钱,又白嫖了女子身子。
最后政府发放的安家钱女子一分得不到,便可能已被扫地出门了。
四,严惩欺凌孤寡者,违者以枷号示众。
这依然是为了进一步保护寡妇,尤其当她们身上有了“价值”时,不怀好意的人也会越来越多。
陈群拟定好初步的方案后,交给刘备、李翊审阅。
刘备基本认同陈群的各项规定。
而李翊却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补充。
在李翊看来,有很多女子是比较传统的,不愿改嫁的。
那我们可以设一个「贞妇堂」,收养不愿改嫁者。
然后授其纺织工具材料,使其能够自食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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