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见到了都要尊敬地喊一声:丛医生。
“还是应该穿衬衫。”丛容无奈扶额。
他瞥了眼跟过来的炎朔,抱怨:“你也不提醒我一声。”
炎朔忍住笑意,替他整理了一下卷起来的t恤下摆。
“提醒什么?我觉得挺好看的,而且。”说到这儿,他顿了顿,意有所指,“而且,我不认为圣主眷属的身份会因为区区一件衣服就有所改变。”
丛容一想也是,不论他穿什么,他都是炎黄部落的祭司。
之后几天,丛容穿着t恤在部落里晃来晃去,族人和奴隶们见到他依旧恭敬如常,一口一个丛大人。
与此同时,毛莨五人的棉布衣服也做出来了。
大概是上衣加裤子的搭配太费布料,有了兽袍的例子在前,他们不约而同选择将上衣加长,演变成袍子,倒是和圣城的亚麻长袍有异曲同工之妙。
毛莨从未穿过如此柔软贴身的衣服,她原以为兽袍已经是十全十美的存在了,毕竟它足够保暖挡风,能帮助奴隶们顺利渡过大雪纷飞的凛冬。
但和棉袍一比,兽袍的缺点顿时暴露无疑。
首先,它实在太粗糙了。因为缺少碱液等现代化学试剂,导致这时候的兽皮鞣制得并不彻底,不仅质地坚硬而且带着一股动物的气味,时间一久,有些甚至已经发霉发臭。
可棉袍不会,它轻薄得像云朵一样,毛莨仔细闻过,没闻到任何奇怪的味道,干净得不得了。
丛大人给的这匹布不算小,但毛莨舍不得给自己做袍子,她给女儿红果做了一身,给炎卯做了两条棉内裤,剩下的布料全给红果的双胞胎儿女做成了小衣裳,足足有四套呢!
除去毛莨,其他几人,包括老祭司在内,也迅速将拿到手的棉布做成了袍子。
纯白色的棉袍在一众兽袍和光膀子的原始人中间仿佛高傲的孔雀落入鸡群,立刻把部落里剩下的人羡慕得眼睛都红了。
他们也想要棉布,他们也想穿棉袍!
丛容不觉得这个愿望有什么不对,毕竟部落成员穿得整齐得体,对他的眼睛也很友好——天知道,每当上身赤裸的女性原始人从他面前款款经过的时候,丛大人内心有多尴尬,偏偏他还不能表现出来。
然而一亩试验田总共也就收了五百来斤棉花,织成的布根本不够分,除去织布组的五人,他又给了仓和颜秋,以及负责捻线的族人和奴隶每人一匹。
原本应该还有牟吼的份,但之前出了棉铃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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