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过分太多。
秦天摆摆手,踉踉跄跄的下了车,人东倒西歪的往回家的门走去。
秦天已经极限虚弱,快不行了,他走的每一步,都在跟死神赛跑。
林苏雅看了座位一眼,发现了座位上很多的血迹。
“他受伤了?”林苏雅心里很清楚,她看着秦天的背影,这让她无比的为难,按理,她应该下车跟过去的,但是,因为北郊出事,街上到处都是日本巡逻兵和特务局的人。
此地也不宜久留,自己必须马上回家。
林苏雅摇摇头,还是踩下油门,离开了这里。
秦天颤抖着手,打开了房门。
一进屋,关上门,人就倒了下去,眼皮一直在往上合。
“不能睡,不能睡。”秦天的脸色苍白苍白的,哪怕自己是军校的高等生,技能比肩特种兵,但是仍然是肉体凡胎,一颗子弹哪怕没有打中致命处,在这医疗和特殊条件下,也足够要了他的命。
秦天忍着剧痛爬了过去,地下流下了深深的血迹。
伸出手,拉下了急救箱。
1938年,医疗水平还很差,距离抗生素的发现才过去了10年。抗生素在这个年代和地方,根本就没有普及。
这个年代,太缺抗生素了。
作为军校特种兵,
秦天提前备了不少急救药物在家里,酒精,纱布,吗啡,磺胺类药物。这磺胺类药物是来抗菌的唯一药物了。
秦天拖着虚脱的身体,先给自己注射了吗啡。
然后拆开纱布,拿酒精倒入消毒伤口。
接着,拿出镊子,咬紧纱布,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将镊子深入腹部深处,好久,好久,在极强的意志力之下,保持着最大的清醒下,将子弹给夹了出来。
“南部十四式手枪!”秦天看了一眼子弹,就确认了那女间谍使用的手枪类型。
好在这种手枪,威力小,否则,秦天可能已经见阎王爷了。
秦天最后又消毒,用纱布将自己包好。
秦天的口渴要命,但他不能喝水,只能忍着,这是在失血过多的情况下,身体的一种特殊表现,但一旦喝水,会稀释血液,加速自己的死亡。
但在急剧的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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