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在长安开饭馆,他也是一身棉布的衣服,柔软舒适,何曾穿过这样粗劣的麻布衣衫。
茗香有些心疼,再低头瞧瞧自己这身细棉布裙,顿时觉得这红也没那么刺眼了。他呆在这君山,总归有他的理由,她不想问,横竖肯定是跟她有关。他为了她,付出了太多,虽知穿粗麻衣服明显比被雷劈要安全,她却还是觉得委屈了他。若是有朝一日,他厌倦了这鸡毛蒜皮的生活,会不会原地飞升,独留她一人在人间?
她拽拽他的衣袖,问道:“凡人的日子这么辛苦,你过的惯吗?”
“因为活的辛苦,所以才会珍惜活着的每一天,这样活着,才是真实的活着。我喜欢这样的日子。”他牵着她的手,一道往家的方向走去,缓缓说道:“就算是我躲不掉天罚,必须要飞升了,也一定会带上你。咱们魂魄相融,同心同命,天上地下,不离不弃。”
茗香紧紧握住他的手,看着他平静而温暖的神色,心中激切而滚烫,泛起一池春水。
“天上地下,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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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老板的生意好,便表示他每天都会在忙碌中度过,连跟茗香说说话的机会,都是从各种缝隙中挤出来的。
茗香算了一下,他们这一天的交谈,除了早上买菜,便是午后忙完了吃饭,吃过了饭,他们又火速的开始收拾地方准备晚上的生意,而他这酒馆晚上的生意一向比白天更好。
丐帮是个很神奇的地方,一个叫花子的集中地,本应该是臭气熏天的,这里却山美水美桃花更美。而叫花子也应该是都是吃饭靠讨,穿衣靠刨,以地为床以天为被,兜里不存一分钱,浑身只有骨头皮,可丐帮的民众除了衣服破点,身上脏点符合叫花子的形象,其他哪一点都鲜明的把他们同一般要饭的区分了开来。
丐帮是个江湖帮派,跟外面的那些门派,世家并没有什么区别。丐帮弟子都是会武功的,因为丐帮没有独属自己的心法,所以丐帮弟子多是半道出家,加入丐帮时,多半都已有了一身不俗的本领。
这样一群有本事的人,当然是不差钱的,别管他们为什么要加入丐帮,也别管他们在外面生活需不需要用钱,只要回了君山,他们就得守君山的规矩。
君山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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