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乔少尹,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案子牵连到了蔡大将军府上和二公主,隐隐地带上了王中丞和曹侍郎,一旦报到朝廷上,必然是要众臣瞩目的。
里头再添上柳希贤的名字……
虽然是实情,没有任何私人添加,但叫朝上的聪明人细细品味之后,之于柳希贤而言,总归是一种微妙的嘲弄。
蔡十三郎不是东西,他混账,他纨绔,他王八蛋,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谁都说不出二话来。
可你希贤公子跟他不一样啊。
你出自名门,温文公子,品貌出众。
蔡十三郎因为跟你争鱼,把鱼铺的少东家打得毁了容——你要是不知道也就罢了,可事情就发生在你眼皮子底下,你居然置若罔闻,得了让鱼的好名声之后,就从容离去?
当然,柳希贤这么干并不犯法。
没有哪一条律例规定,希贤公子就得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说到底,打人的是蔡十三郎,并不是他柳希贤,而蔡十三郎打人,也并不是柳希贤唆使的,他只是一个围观者罢了。
可是在道德上,就稍微有那么点说不过去了。
太叔洪叫人去取了笔墨来,问乔翎:“确定就这么结案,不改了?”
乔翎平静地吃了口炊饼,坐回去,说:“就这么结案,不改了。”
崔少尹欲言又止,最后不由得摇头苦笑起来:“你啊。”
太叔洪也笑了,低头在文书上边署名用印,最后说:“柳相公是体面人,多半不会为此事说什么的。要是说了——我替你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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