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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意,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白意闻言,秀眉一挑,侧过头,在某人红透的耳朵上轻轻落下一个吻。
“真的什么都可以?”
“嗯。”某人的声音嘶哑又性感,听得白意今晚喝得红酒劲儿开始上头了。
“那你先告诉我,这封信是你写的吗?”
“你不都知道了。”程孟珏的声音有些羞恼。
实在是十年前的情书,本以为已经被扔了,结果今天被人翻到拿出来,惊喜以外的同时,更多的让人脸红心跳的羞涩。
少年的喜欢赤诚而简单,程孟珏规规矩矩当了十多年的模范孩子,人生第一次的叛逆就是悄悄地给人写了一封情书,然后从自家花园里摘下了那个春天他等了好久才开花的蔷薇,做成干花后,小心翼翼地粘到了信封上。
白意还不知道信里写了什么,程孟珏却记得。
因此,从看到这封信开始,曾经朦胧的回忆再度回归,朦胧岁月里,他红着如玉脸颊写下的一行行字再度出现在脑海里,连带着他也好像又回到了十年前,那段紧张而不敢靠近的暗恋中去。
程孟珏过往二十七年的人生里,一共做过两件“出格”的事情。
一件是将暗恋倾诉在信纸上,塞到了心上人的抽屉里;一件是以勾引之名,诉十年暗恋,将自己塞到了心上人的心房里。
从上车到现在,程孟珏不仅在脑海里回忆完了这封信,更是把两人再度重逢后的一点一滴又在大脑里快速过了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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