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谭大少爷金贵。”
“我还金贵,真金贵能陪你住在这种地方啊。”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李识宜是个心思深的人,现在两人既然已经在一起了,他就不希望谭承委屈自己,或者因为他做出什么改变。
他想了想,平静地说:“要不下个月换套房,我知道你在这儿住不惯,不用勉强。”
没想到谭承却一口回绝:“扯淡,谁告诉你我住不惯了,这儿挺好,我恨不得把这儿买下来。”
李识宜狐疑地盯着他:“这地方有什么这么吸引你。”
“吸引我的多了去了。还记不记得从温泉回来那天?你撇下我跑了,我追到这来,进门就发现你烧得糊里糊涂的,路都走不稳。我把你抱回屋里,又是哄又是吓的,你倒好,半点好脸色都没给我,哼,从那天起我就知道,这辈子不可能放过你。”
“你还敢提那天的事。”李识宜脸色微微一变,气恼地说,“那天我恨不得杀了你。”
那天谭承甚至还在这里吃了半只烤鸭、洗了澡、睡了一觉,潇洒得令人发指。反观李识宜,身体发着烧,心里滴着血,还要忍受他言语和行为上的骚扰,要多难受有多难受,怎么可能不反感这个人。
谭承也不反驳,只是玩味地笑了笑,握住他的手跟他十指紧扣,“别动气啊,我也没说自己不可恨。我就是觉得那天的你特别让人记忆犹新。你不知道,那天你发着烧骂我的模样有多迷人,当时我真想把你一口给吃下去。”
“……”跟这种人根本就说不通,他能把歪理邪说当情话讲,还能讲得你脸红心跳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李识宜板起脸,硬邦邦道:“你别说了。”
“没回忆完呢。还有——”他把下巴往厨房摆了摆,“你主动给我做过一回饭,还记得吗,那味道……”他笑得极其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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