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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一荻扭头看着他,又瞅向自己的胳膊,依旧什么都看不见,她不禁拧起了眉头,问:“是不是跟蜈蚣一样?”
“啊?”
“我说伤口。”孟一荻的视线落在胳膊上。
明琛立即反应过来,然后有些赧然,他的缝合技术的确不怎么好,但这是他第一次在活人身上操刀,而且她的伤口本身就很不规则,所以缝成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看见他的神色,孟一荻就能想象出那被缝成歪歪扭扭的伤口,她不禁叹了口气,“我就知道,肯定很丑。”
“丑?”居然嫌弃他缝合的伤口丑?他好歹救了她吧!
“不丑吗?”孟一荻反问。
明琛哑住,但他也没法骗自己,最后只能嘟囔道:“是挺丑的。”
丑到他也不想承认这是他的手笔。
孟一荻似乎接受了这个现实,她仰头看向天花板,自言自语道:“或许我以后可以在胳膊上纹只飞鸟。”
“啊?你不是警察吗?”警察怎么可以纹身?明琛疑惑。
“哦,忘了。”孟一荻看向他轻轻一笑,随后问道,“不用包扎吗?”
“哦!”明琛这才赶紧起来,立即拿起纱布给她包扎,只是看着她那因为烧而开始变得潮红的面孔,只觉得心里怪怪的。
她是警察,又不太像警察,难道是卧底太久所以才这样……桀骜不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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