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灵犀小姐了,要她怎么样,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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澹台蔓抱着那匹布回了去,她的耳朵里嗡嗡嗡的,听不见仆人们的奉承。
毕竟她的娘亲闵姑如今成了澹台太守家的继室,她也水涨船高,成了澹台家的二小姐,这个澹台家的主人。
尤其是闵姑把持中馈,气焰如日中天,她的日子其实要比澹台灵犀过得还要好,仆从们伺候她还要得劲。
至了自己的东苑,她发现母亲的亲信,红姨已在那里等候多时了。
“我的好小姐,你这是怎么了呀。”红姨见澹台蔓又把自己搞得失魂落魄的可怜样子,大呼小叫起来。
“哎哟哟,这么好的布,是谁在上面给了几个脚印子?”红姨从澹台蔓手上接过布,见那布匹上的几个脚印子,心中恨恨,“是不是澹台灵犀院里的几个丫头,全府上下,就那几张小娘皮最不听使唤!”
“红姨,别说了。”澹台蔓捏了捏鼻梁。
“你不说就是默认了,蔓蔓小姐啊,你别再跟那群人来往了。”红姨劝道,“好好跟姑爷过日子,把姑爷的心给抓在手上。”
“听说托天城的仙人过段时日便要来了,到时候姑爷带你一起登山,拜在仙门下。那时候你可是仙人了,和澹台灵犀那自甘堕落的贱人自是天壤之别,倒时还要靠你来提携澹台府哩!”红姨一想到此处,便与有荣焉。
灭境凡人,皆以有仙缘为荣。有仙缘者,便能通过每十年一次托天城的甄选,一举登山,踏入仙门,从此平步青云,高人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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