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之前估计是想先从裴秀口袋里扒拉一部分钱出来给高亮在城里吃香喝辣,充当上等人,他们在家里慢慢把裴秀剩下的钱掏光。”
“没想到裴秀也是个有脾气的,在他们家受了一个月的气,再也忍不住,回家了。高家人看到裴秀回来后,顿顿吃肉,肯定觉得裴秀花的是他们的钱。趁着裴秀不在家,半夜去偷钱,没想到裴秀养了只会看家护院的好狗。”
“……”
落夕镇的热闹,裴秀不得而知,因为此时的她已经在陵城住了一个晚上。
招待所的条件实在一言难尽,昨晚和蚊子斗争了大半夜,睡得一点也不好。裴秀坐起来,看着墙体有一半露出砖头的房间,非常不适应。
这个年代,确实是处处有商机,她只要稍微努力一点,原来的房子车子,她想再次拥有并不难,可她不是很想奋斗啊,就想享受原来外卖到家门口的便利生活,而不是住这种连卫生间都是公用的招待所。
哎!
沮丧了一分钟,裴秀再次抬起头,说服自己即来之则安之。没准这个世界里的她,会比以前幸运一点呢。
比如昨天,她竟然不知道现在住招待所还要介绍信,差点沦落街头的时候,又遇到火车上坐她旁边的帅哥,他似乎是送一个长辈来住招待所。
也不知道招待所的服务员是看他长得俊,还是因为他浑身上下绝非普通家庭出身的做派,之前对她横眉冷对的表情,瞬间笑得跟朵菊花一样。
为了不露宿街头,裴秀也只能不要脸。
“陈誉,招待所非得要介绍信才能入住,我出门的时候忘记开介绍信了,你能帮个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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