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那点钱。”陆长征当然是不希望刘美云做任何有危险的事,可是他知道,刘美云不是那种,会甘心在家带一辈子孩子的女人。
她聪明有主见,从考大学到自学外语,从来就是只要认定的事情,就勇往无前,而且做得比大部分人都要优秀。
陆长征当初那么轻易就陷进去,正是被刘美云身上这种独特的魅力吸引,喜欢她聪明果敢又机智,喜欢她讲道理不胡搅蛮缠,当然也喜欢她那么漂亮。
同样都是男人,陆长征最知道刘美云的与众不同,要是今天那个姚顺六没有结婚,那他肯定不能这么快松口。
“对了,你把我那个包拿过来,我给你看个东西。”刘美云瘫在床上懒得动,目光指了指。
陆长征翻身下床,很快把媳妇自己缝制的布包给递给她,顺带还倒了杯温水:“天气干燥,要多喝水。”
就这男人的手,刘美云应付喝两口,剩下陆长征给两口灌完。
等他放下杯子,又看媳妇儿在被子里窸窸窣窣的一阵捣鼓,还把刚脱下来的毛衣给套了回去。
刘美云换好衣裳,掀开被子下床,又穿上圆头皮鞋,往男人跟前一站,自信撩了两下头发,“怎么样,好看吗?”
白毛衣配喇叭裤,衬得刘美云身段曲线玲珑,双腿笔直修长,双眸含春,直勾勾看着人的时候,陆长征感觉自己魂都快被勾没了。
他咽了口唾沫,一副故作淡定的模样:“这就是你们卖的那个喇叭裤?”
“对”刘美云自顾自转了一圈,就单纯只是想给男人分享自己正在做的事,结果转了一圈刚要开口说话,男人突然凑过来,手一勾,就把她拦腰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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