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跟我这个混吃等死的人说胡话,大意是什么她知道我喜欢她,但是她希望我先好好上课把成绩提上来,然后再谈恋爱这件事。嗤笑过后的我,逃课睡觉继续,并没有把这件事当真,只当她脑子进水了,也抽风了。
没过多久,学校里都在传我跟她谈恋爱的这件事,还拍了那天我们站着聊天的图片,明明是隔着距离的,角度看上去很亲密的样子。我不屑于解释,也懒得理会这样的事情,而她却认为我是默认了,之后都是以我女朋友的身份自居做着让人反感的事情,再三警告她,却不见丝毫效果,无形中有种黏上狗皮膏药的恶心感。
后来,越演越烈的她,甚至是让韩女士也误认为我早恋,一再地刷存在感,让我实在反感至极,也因此我有史以来第一次当众用言语羞辱女孩子,忍无可忍揭穿了她自演自导的把戏,谁曾想不堪受辱的她,又演了一场割腕自杀,逼着我就范。
只是很可惜,她高估了自己,也高估了我对人命的重视度,也不知有多少次那些曾欺辱过我的人,被我回敬大礼之后,留的也不过是一口气而已,我所用的力道恰恰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而已。
叛逆,桀骜不驯,酷爱挑战危险和刺激,成了我高中时代的代名词。
直到高考结束后,一场车祸,最终的真相,改变了我的父亲,让他放弃了大好前程,回归教学,也开始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也知欠了那个夜晚拉着我、求助我的女孩,她的那双眼睛,时不时会在午夜梦回中出现。
在a大能与她再见时,她的那双眼已经布满了风霜,可即便这样,第一眼我便认出了她。我从未想过和她会再见,抱着这份从未,我又重新拾起了观察和探索的兴趣,做了一个旁观者,一年两年三年,从毫无声色的观察到浅显的了解她,再到不由自主地想要接触她,我的心早已不受控制。
淡漠如她,像是一个与这个世界始终隔着一只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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