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物罢了。”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里的人平时都会去山上找食,只是这么些年下来,山上别说野物了,想找点蘑菇都难。
见众人不信,宋翠萍又道:“那次也是我男人运气好,被他在悬崖底下找到一个野兔窝,为了抓那几只兔子,差点没把命丢了。”
这山里悬崖底下确实是最危险的地方,很少有人敢去,如果真是从那里找到的东西,倒也有可能。
大家听到野兔,顿时觉得手上的稀饭都不香了,好些已经忘了肉味的小孩已经在吞口水,看南梨的表情也全都变成了羡慕:真好啊,她能吃到兔肉。
乡亲们现在基本已经信了宋翠萍,都开始小声嘀嘀咕咕,鄙视的,惋惜的,垂涎的,什么都有。
南梨叹了口气,她已经有了原主小部分记忆,也知道书里关于这件事的描写。
书里原主毫无还手之力,被宋翠萍泼水扯头发好一阵羞辱之后还倒赔了30块钱,那是她所有的积蓄,直接导致她进城之后身无分文,只能看人眼色。
同时这件事对她名誉损害极大,她在这村里就成了狐狸精代名词。
其实从穿书到现在,南梨一直在思考,为什么自己会穿进这本苦哈哈的年代文?是老天要锻炼她?还是要告诉她什么?
想来想去,反正回不去也没脸回去,不如利用新身份重活一回,或许能有什么意外收获呢?
既然决定走下去,肯定不能像原主那个包子一样,最后把自己给逼死了,她不仅要帮原主狠狠出口气,还要在改革开放的春天里闯出一片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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