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和大我回到了球场,决定了在洛杉矶的最后一个下午的形式。隔天就要比赛了,要他陪我做不会增加胜算的事情,说真的我也会心神不宁。
有一点必须特别说明──他们打的街头篮球乍听之下随兴,不过当地盛行的规则可并不单纯哦,参加一次的费用是十美元,然后按照输赢进行淘汰……细节我是不清楚啦,总之没有钱就无法参加比赛,然而大我球技好、身高也够,所以他不仅很少输给外国人,还赚进了不少钞票进口袋。
如果大我以后找不到工作,他干脆就来这里赚取生活费好啦……你相信吗?他已经赚到一张美国到日本的单程机票了耶!托他所赐,中午在餐厅结账时我根本不用出一毛钱。
中途休息的时候我这么问道:「大我,阿列克斯是要锻炼你的什么呢?」
就我的观察,以大我的战绩而言,他在这座球场绝对称得上是有头有脸。可能我是门外汉,我真的不觉得他还有哪个部分需要加强。
「一种直觉,阿列克斯称呼它为『野性』……但是如果对手是桐皇,这样或许还是不够。」
「其他人我是不知道啦,」我吸了一口可乐。「可是我不认为现在的你会输。」
大我从球袋里拿出一条干毛巾抹掉淋漓的汗水。「事实上,我们也不能输。」
「对呀!拜托一定让那个黑脸人晓得诚凛不是好惹的!」
想到上学期青峰大辉说的那一堆什么「诚凛太弱」啦,或者是「能打赢我的,只有我自己」啦……我就一肚子窝火!
「我答应妳,」大我笑着拍了拍我的头。「这次肯定不会让桐皇给小看的!」
不过话说回来……所谓的「野性」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啊?这是对打球有帮助的技能吗?啊……反正比赛开打后就看的到了啦,我不打算现在就对此追根究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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