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饿,留着卖钱吧。”传林摇头道,“为什么还没人来买我们的烧麦啊。”
他眼巴巴地四处张望,见其他摊子都开张了。
江挽云道:“咱们来得有点晚,许多人都吃过早点了,再加上是新摆摊的,很多人都固定吃那几家,没事再等等。”
她旁边的摊子是个卖胭脂水粉的小哥,看一个年轻少妇带一个男娃摆摊,不由得多看了他们几眼,道:“你们卖的是什么,闻着倒怪香的,这盆子里是什么,洋芋吗?”
江挽云站起身揭开蒸笼盖子道:“这是我一个远房亲戚教我的京城出名的小吃,叫烧麦,烧火的烧,麦子的麦,吃着有股烤麦子的香味,里面加了糯米猪肉香菇胡萝卜青豆玉米,一次性可以吃饱还可以吃好。”
她故意大声说道,还把京城两个字咬得很重,并瞎编一通,成功吸引了包括卖胭脂水粉的小哥在内的看客。
她长得好看,方才已经有许多人暗搓搓地打量她了,只是看她这么年轻,又是第一次摆摊,不敢尝试她卖的东西如何,若是难吃得很,岂不是浪费钱,这里的人谁的钱不是辛苦挣来的。
如今听她说是京城流行的小吃,有人问道:“你去过京城吗?这味儿正宗不哦?”
“贵不贵啊,咱们小地方的人穷不比京城,吃不起贵的。”
江挽云笑道:“我没去过京城,可我亲戚去过啊,他说了,这烧麦可是下至平民百姓,上至皇亲贵族都喜欢吃的,可以做早点,也可以拿来做宴席面点,你们看这颜色和形状,可不诱人?”
她用筷子夹起来一个给大伙儿看,再把烧麦掰开,露出晶莹剔透的面皮里面包裹的软软糯糯的酱黄色米粒,米粒之间夹杂着肉沫玉米粒青豆等,看着颜色搭配十分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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