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世瑄长长叹了口气,“唉,我在京都过的不好。这里一点都不开心。”
“我在京都也过得不开心。”李平儿也赞同地点点头。
种世瑄就像是遇到了知己一样,“我爹在军营里说一不二,我哥也是出了名的小将,叔伯们都喜欢我们。可到了京都,我爹天天要去这家那家拜访送礼,我哥话更少了,还得给燕王做跑腿跟班的,他都快气死了,可爹说我们还不能回去。”
李平儿想了想,平远侯之所以让儿子捧着燕王,是不是因为燕王的封地在燕,离着近?和藩王搞好关系,是大多数武将都必须要做的事情。燕王是当今陛下的弟弟,虽然不是儿子,却也是深受太后喜欢,因此封地在燕,却常居宫中一直不去就藩。
“这算什么,等燕王去了封地,你都得给他拍马屁呢。”李平儿说话直接,“替他顶罪抓大雁是好事情,一起偷过鸡感情都不一样。”
种世瑄一愣一愣的,他和哥哥都觉得委屈,这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替人顶罪是好事情,“我年纪不小了,我也不贪嘴吃大雁……给人听到了,我多丢人啊。”
“你还哭脸呢,”李平儿戳了戳他的脸,“更丢人。”
“我没当面哭!”种世瑄哼了一声,攥着手站起来,满是不服气。
“好了,这里都是女孩子,你不要乱跑,去找你哥哥知道吗?万一你遇到了光头小尼姑在洗澡,你爹就要给你娶个光头妻子啦!”李平儿故意吓唬他。
种世瑄瞪大了眼睛,左右看了看,“哎呀,不行的!我不喜欢光头的!”
种世瑄灰溜溜地想要跑,临到开门,又回头说:“平儿姐姐,你的猫猫编的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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