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地祭出了他的御空武器——一根药杵。光滑干净,完全没有一丝装饰纹路或者配饰。“前辈,您若是不嫌弃可以同乘我这烟柳杵……”
好家伙,名字还整挺文艺。令人无语凝噎。
许是她看怪物般的目光太过强烈,管事停下了念叨的嘴,转头对她咧口一笑,牙齿亮到反光,“大人,若是嫌弃不才,可以自乘飞剑跟随其后的。”语气充满不舍遗憾。
欲哭无泪,嫌弃有什么用,她刚筑基,还没学过自己御剑飞行,只跟别人蹭过顺风车,再者她那把破剑,额,好像跟他的杵仗半斤半两。这还真挺尴尬,变相地嫌弃自己了。好吧,其实她本就不想掏出自己那把破剑,就是因为羞耻。
无法自己御行,转而求其次吧,林忆昔偷偷瞥了一眼视若无睹的黑衣男。不到半息时间便深感挫败,算了吧,同乘一剑这种事,以他孤傲性子,可能真的会半路忍不住“不小心”把她扔下万丈高空。不提他的前任主子被自己搞没影,单是仗契欺人屡次叁番以强奸胁迫他,就已经很得罪了。
于是她只能将视线调回,放在那个管事的所谓烟柳杵上,唉,真像鸡儿丑。
“我,不嫌弃,”苦着脸,艰难回复,继而偏头对黑衣剑客道,“你跟在后面,可以吧
。”
回答她的,是行动,他从背后拔出了巨剑。
呼,还好,乖了一回,不然当着别人面她还真不好意思进行所谓的故技重施。
“走吧管事。”她皱着张小批脸,令管事些许不适。
“咳,”管事摸了摸鼻子,讪讪道,“那,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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