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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颠覆了窦宾这辈子的三观。
惊骇之余,后面的事,只要略略思考,不用深入,但凡智力在人类平均线上,都能判断出:
拓跋鲜卑这一回,就算不亡,未来十年二十年恐怕都没有办法恢复元气。
所以投汉,那就是本能的选择。
而且这些年自己儿子没少往平城跑,从那边传过来的消息,汉人榷场从来没有欺压胡人的说法,买卖公平,童叟无欺。
很难得,非常难得。
要知道,南夏善待胡人,那都是匈奴是草原主人的时代了,离现在至少有百余年的光景。
后汉最后百来年,再加上曹魏这些年,只要是在边塞的胡人,哪有不受欺凌的?
平城榷场积累起来的口碑,平日看起来也不过让胡人嘴上多赞美几句,没什么卵用。
但事实上,在某些时候,却是能起到天平倾斜的作用。
人心啊,民心啊,这些东西听起来很缥缈,但却又是实实在在的。
比如现在。
因为平城榷场公平交易,再加上冯某人为了收买,呸,应该是说为了加强与草原民族兄弟的感情,一直是大撒币。
所以窦宾宁愿选择相信汉军。
也不愿意选择相信想要自己部落的好女婿。
当然,窦宾也知道自己的好女婿,是草原上难得的英雄人物,或者说是枭雄人物。
背叛女婿,选择汉军,他自然也做好了付出足够代价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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