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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不会哄人。”沈序落寞地垂眼。
曦知愣了愣。
她看着男人的手自卑地缩了回去。
从出生时起,沈序在许多方面都天赋异禀,他会写一手漂亮的字,会复杂的剑法,有精于谋略的头脑。
但也在很多方面一窍不通,无论是牧云村的他还是现在的他,对待感情始终笨拙,他不会花言巧语,更不会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曦知第一次瞧见他那样的眼神,颓唐不振,难过自责。
“我不是故意要骗你的,”他的声音很低,“我只是想看看你会不会担心我。”
曦知轻笑:“幼稚死了。”
他没有听见,手勾着女孩的青丝,“知知,不要生气了,我下次一定不会这样了,我会学着哄人的。”
顿了一顿,鸦睫掩住了眸光,他抚着她的背酸涩地开口:“你不要讨厌我。”
唯此一份,唯独对她,毫不保留的偏爱和服软。
骄矜在外他是风头无两的少年主公,比一般人更早成熟,更早的独当一面。
褪下那一层坚硬外壳,他有时比黄毛小孩还幼稚,缺乏安全感。
曦知牵过他藏起来的手,在他犹豫不决的目光中慢慢地带着放到自己的小腹上。
她在无言地告诉他,不用担心和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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