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山的毡房扫榻相待,草原无往不胜的雄鹰,高高举起他害羞的新娘。”临近目的地,喀什大声唱起部落的迎亲歌谣。
放肆的欢笑声宣示着其主人的势在必得,直到他看到一队训练有素的骑兵从面前经过。
这一支三四百人的队伍其实算不得什么,但喀什还是下意识放低了说笑声。
自从帝国发起对吐蕃的远征以来,天可汗的第六子晋王领着这样数量少的精锐骑兵不知奔袭了多少次,次次皆大胜而归。他仿佛是草原的主人,无论日夜,无论身处何方,从不曾有迷失方向的烦恼。
听闻他还是此次征战的行军大总管,身负统领六军的重任,对于这种既能决战千里之外,又能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的人物,喀什认为自己最好不要与之交恶。
前来接待的是个礼官,还有三两小黄门,连个低阶武官都没有。喀什不悦地扫视前方仅能看到一点顶盖影子的毡帐,粗声粗气:“为何我的帐子离公主如此之远?”
礼官用不太流利的草原话回答:“公主身份尊贵,居帐自当设于大总管左右。”
大总管指的是六皇子,统帅的居帐自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靠近的。喀什知趣没再问,脸上犹带着愤怒,做出一副很不高兴的样子来。
来了三天,仍然无人问津,喀什又喜又气。放任客人在营地四处走动这种事,傻子都不可能做,除非,已经将客人视作自己人。
还没和公主成亲就得到这般殊荣信任,不能不叫人高兴,可总是晾着不理,着手令人恼火。
喀什是个自负傲气的人,强忍下鞭笞礼官和小黄门的冲动后,他决定主动出击。
既然公主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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