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林夕不再理会他。坐回到床上把高跟鞋穿起来。
他注视着她的动作,眼睛盯紧那双高跟鞋。突然开口:“那双鞋不合脚,你为什么还穿?”
林夕拿起鞋码看一眼:“本送给我的,我的脚是38码,这鞋小一码,我怕他失望还是穿来给他看。”
反正就一天,她脚瘦挤挤没关系。
杰克听了她的话若有所思。
本在此时推门走进来,看到杰克神情一怔。“你们在聊天?”
“yeah,我们在谈英美文学。”林夕快速反应,笑着起身:“在讨论谁是20世纪最出色的小说家。”
她说完看向杰克,杰克看她一眼。“我和詹妮都觉得海明威最出色。”
“哦,我也赞同,不过我更喜欢奥尼尔写的《毛猿》。”他说完走进林夕,伸手将她揽进怀里:“天这么晚了,不如今晚就住在这里。”
林夕的旅馆是在香橙镇和z镇的交界地方。两个小镇挨得很近。
“我还是回去好了。”她不想在陌生的地方睡。
“明早我继母想请你共进早餐,不如留一晚。”
林夕见状没再坚持,点了点头。今天离开旅馆时她把自己的包裹寄存在了楼下,不必担心有清扫人员闯入发现她的秘密。
杰克看一眼手上的表,已经过了午夜。“今天玩的很开心,谢谢你的邀请。”他伸手拍了拍本的肩膀,朝林夕礼节性地点了一下头。转身离开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