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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农户遇到灾年,无以为继,就只能卖田卖地……但这么多农户联合,大家聚拢在一起,人多力量大,总有活路可走。”
“农户们活的更稳当了,大户们就没了可趁之机。这就如同天衣无缝一般,纵使他们有心要吸血,却也无孔可入……这便是以堂堂正正的煌煌大势,对付这些魍魉禄虫!”
农庄制,其实是根据朱肃提出的后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弄出的东西。但后世的东西直接拿来,其实未必适合大明那时候的国情。
因此在老朱和宋濂、李善长、刘伯温等人的研究之后,决定将其与均田制相融合。
也就是允许百姓们自行开垦,耕种满一年,朝廷即可将土地的使用权分配与你。
土地仍能让你传家。但所有权却属于朝廷,土地本身禁止买卖。
这一点,很多百姓们推崇备至。他们甚至巴不得土地不能买卖,一直都是他家的田土……谁不害怕日后家里出了要卖田卖地的败家子呢?
同时,以地域原则将土地划入农庄,农庄设粮长,负责协调庄户、管理耕牛等共有资产,为庄户向朝廷运输赋税等琐事。
庄户们,则包干到户,包产到户。除却朝廷抽取的一定比例的粮税,以及用于农庄整体的公共提留,其他的尽归庄户自身所有。
因为统合了集体之力,庄户们有了更大的能量。他们能买耕牛、能修渠。甚至有些现今的农庄,都已经用公共提留建起了风车、水车等一系列设施。
比那些占据良田、设施齐全的豪门大户还要先进。
“哈哈哈哈。老十一可为贤王矣!”老朱大笑称赞。“不错,就是如此。”
“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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