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条小黑狗从车上抱了过来。
“这是小三爷送你。”
王爷爷有些恋恋不舍地摸着那条狗说:“你三爷爷的爷爷,养狗那是天下一绝,传到小三爷的手里虽然有些没落,但绝对不比警犬差。”
说着,他又凑了过来,像是怕别人听到似的,说:“狗天生就有阴阳眼,它能看到人看不到的东西,小三爷说你肯定用得上,这不让我把刚半岁的‘东子’给你送过来了,它体里可是流着小满哥的血液,金贵着呢!”
“东子?小满哥?”
我露出了一个不知道算不算笑容的表情,感觉这些名字应该是人的,尤其是小满哥,怎么有人叫狗“哥”呢?
东子是条非常听话的狗,它下地之后,就蹲在那里来回摇着尾巴,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它就想起了还在棺材里边养伤的任灵萱,这一人一狗满眼都是我。
王爷爷是个实在人,带着他的人留下来吃了顿饭,看着秋道人咬牙切齿点了一桌子菜,便是开始喝酒。
我们一桌六个人一条狗,开始大吃大喝起来,还是要提一提东子,它蹲坐在椅子上,就吃盘子里边给它夹的菜,即便看到满桌大鱼大肉流着哈喇子,也没有像一般的傻狗不管不顾冲上桌。
酒过三巡,秋道人就把外套脱了,里边的纱布昨天他去门诊拆的,回来也没有让我看,现在看到我大惊失色,他的胸膛上有很深的几道爪痕,深可见骨,而他完全不在意,已然把酒言欢,谈笑风生。
在结账的时候,秋道人怎么叫都不起来,最终我只能去付款,但一问才知道刚刚王爷爷他们已经接过了,现在人都已经离开了。
铛!铛!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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