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的前天晚上,方子铮在另一个兄弟的撺掇下第一次抽烟,第一次喝了两瓶啤酒,第一次尝到了醉酒的滋味。
当时的酒桌上有三个人,全都醉的一塌糊涂。年少还保留着纯真的感情,第一次尝到了离别的不舍。
再次相见的时候,已是三年之后,已经变得有些物是人非的味道。
原本黑胖的脸盘,早已变得白净油亮。原本不爱学习只爱混的小胖子,已经是一个早早的戴上了800多度的厚玻璃片,变成了一个酷爱写作,却从未发表过任何作品的业余文学爱好者。同时也是一个愤青、风流才子、看破世俗的化外高人。
此时的方子铮已经没有了前世在看到同桌竟然是曾经的兄弟时候的那种激动,那种大叹缘分的不分男女。他显得挺正常的打了个招呼,谁料这个招呼一打下去,把这个小胖子给惊了,就像是踩了狗尾巴一样,又捡到了金元宝一样,那个激动。
“小胖,想哥哥没有?”
“啊――风筝,真的是你?马勒戈壁,缘分啊!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干死你的狗日的,我干嘛不能来。”
……
“哎,对了,你小说咋样了?”
听到方子铮提到他的小说,没来由的让他有些羞赧起来,奶奶的,这个家伙还是如此不给面子,哪壶不开提哪壶。罩着两片厚玻璃的白胖脸有些难堪,眼神有些闪烁。只能转移一下方子铮的注意力。
“呃――,咱们还是说说阿旺的事儿吧。听说那小子学了几年武之后,彻底去混了,唉,麻痹的。”
“行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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