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花飞溅。
劫匪死了,死在来复枪下。
为什么选择先杀那两个持枪劫匪?
一是因为林昊看出黑哥有些身手,以他的身体状况担心偷袭不成功,二是因为黑哥的武器是来复枪,另外两个劫匪则是手枪。
尽管他知道,这三支枪都是小作坊的残次品,穿透性和杀伤力不怎么样,但依然没有绝对把握,天知道手枪子弹能不能贯穿身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来复枪绝不可能穿透身体。
来复枪的优势是大面积覆盖,然而单点攻击力就差多了,别说只是小作坊的仿品,哪怕军用来复枪也很难打穿人体。
当然,冲击力不可避免。
巨大的冲击力下,被打死的第四个劫匪,连同躲在后面的林昊,身体不受控制的倒飞出去。
来复枪不像手枪一样可以连发,打一枪必须再次上膛,黑哥惊怒交加就要再次上膛射击。
受到第一枪的冲击,林昊跟那个劫匪的尸体倒飞,关键不再是躲在劫匪后面,第二枪他将无可躲避。
千钧一发之际!
两柄匕首呼啸飞来!
从狗熊身上夺来的匕首,已经当暗器杀了一名劫匪,但是林昊已经借机,从另外两名被杀的匪徒身上,收集到了两柄新的匕首——两柄匕首同时甩出,一柄锁定黑哥的胸口,一柄锁定他手里的来复枪。
二选一!
黑哥大惊失色,眼下只能躲开一柄匕首。
早知道就……千金难买早知道,现在说什么都迟了。
他迅速侧身避开飞向胸口的匕首,与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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