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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常开
死者叫常开,十一岁,建宁元年二十三年十月初八,傍晚六点多,被发现死在洛水南岸的一片杂树林里。
发现尸体时,肌肉松弛,尚未形成尸僵,脖子上有掐痕,口唇指甲发绀——对比过瘀痕,应该系成年男子所为,手掌较大,力量较大。
身体上有被殴打的陈旧性伤痕,据调查,系与小伙伴打群架所致。
衣服无破损,随身携带一只弹弓。
无目击证人。
父亲常诚,母亲常刘氏,家在河南街,春芽胡同。
据调查,常开比同龄人身体强壮,身手灵活,常常带着两三个同伴调皮捣蛋,招猫逗狗,经常打架,父母忙于生计,对他疏于管教,可谓人憎狗嫌。
捕快们当时排查过很多街坊,找到了特别讨厌常开的四家人,经过排查后,均有不在场证明,遂成悬案。
秦禛把信息汇总在一张宣纸上,贴上西墙。
大赵道:“死了也好,少个祸害。”
周智不赞成地瞪他一眼,“少胡说八道,他再混账也不过是个十一岁的孩子。”
房慈把案件重点记录在本子上,“十一岁也该懂事了。”
粱显道:“是该懂事了,但罪不至死。”
房慈点点头,“那倒也是,好好打两顿顶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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