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若下定决心求娶男子,需以喜红色的信物赠予男子,并以至少十人为人证,如此二人间便算是说定了婚事,不可反悔,除非成婚后再休夫。玲珑本觉着以这根破了角的簪子做信物,未免太轻浮,然而经青九如此一说,一时间这世间似是再找不出更合适的。
“青九,我想着,或是换了更体面些的,再……”
“不,就这个。”
他倔强道,忽地眼睛里闪过狡黠。玲珑晓得,他又要说些怪话逗她了。果然,下一刻,青九装模作样地拿衣角拭泪:“清清前一刻还说要娶我,如今要给信物便犹豫了,只苦了我为几句玩笑话牵动心魂,一颗心都吊在清清的手指尖,随你摆弄……”
“胡乱说些什么。”她赶忙制止他,“就将此簪当作我们的信物。”
青九抬起头来:“真的么?”
“真的。”
他立刻笑开了,双眸明艳无双,“那便如此说定了,我今夜就便能嫁你。”
玲珑无奈地笑,容了他的胡话,温声哄道:“需得先去请馆主发了卖身契赎你呢。”
青九笑盈盈地拉着她起身,似是有些迫不及待:“我晓得馆主在哪儿。”
玲珑点头,又有些紧张,抱着装满金银的包袱与青九出去了。一路上她的小脸儿板起来,嘴抿得紧紧的,很是肃然的模样,青九看着觉得好笑,忍不住逗她:“怎的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像是要去见那洪水猛兽似的。”
玲珑在心中叹气。要去见的是这偌大胭斛馆的馆主,管着这众多美人,手下每日大笔金银流水出入,又似乎手段刚烈严酷(玲珑对此的依据来自青九所言“倘若客人未过夜,美人便要受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