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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他和蔷薇只认识了七天,送了她七天的红玫瑰,两人便决定互许终身,当时,吴大咖吓得惊慌失措,因为他是促使这段闪婚的“原罪”万一董事长追究起来,他就算从台湾跪着搭机到美国请罪,salett也不会原谅他。
欸,他这个上司是业界少见的仁心仁德,自始至终,都未将他这个“媒人”供出,否则以salett坚决反对的态度,吴大咖肯定是被拖出去斩的第一人。
他慈眉善目的对吴某某,但吴某某却不知感恩,还扯他后腿——
“高山青不是说他的老婆常常不在家,也许她就是跑到酒店驻唱。”
这个吴某人自以为是柯南小弟懂得推理,其实大脑有一半呈现退化状态。
依酒店老板提供的资料,蔷薇在酒店驻唱的时间,正确来说,应该是两年,两年前何秀珍和高山青尚未结婚,他们结婚才一年,何秀珍就已经“常常不在家”代表她不喜欢这个男人,既然这样,她干么还嫁给他,况且上酒店捧场的客人不管外貌或财力比小斑强上一百倍的男人比比皆是,若她早就北上驻唱,干么还要屈就嫁给小斑?
“也许是父母之命难违,再说,上酒店的男人大都是逢场作戏”
后面那一句夏淮瑾极不认同,他对蔷薇是真心的,不过前面那一句他心有戚戚焉,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这么有魄力,敢违背父母之意,不娶“三岁小胖妹”从美国逃到台湾,另娶她人,先斩后奏。
“总经理”吴奇满心愧疚和无奈。当初若不是自己带总经理去听歌,今天总经理也不会遇到这种难堪事。“你,就当没发生过这些事,不,就当离婚了。”
庆幸的是,他们只有登记没宴客,况且也没人知道总经理夫人是“有夫之妇”他懂分寸,这事他死也不会说出去。
夏淮瑾斜睨着他。掏心掏肺去爱蔷薇的人不是他,他才能说得这么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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