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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身时,秀秀忽然瞧见店里东南角的角落里放着的一个银镯子。
她觉得眼熟,慢慢走过去,只见这个手镯用料粗糙,样式简单,瞧着便很不起眼。
秀秀的心却一点点跳起来,对店家道:“把那个给我瞧瞧。”
店家笑了笑,道:“姑娘,这镯子不值钱,你若要,还是要方才那个吧,那个才衬你。”
秀秀却似没听见一般,只让他把那个镯子拿过来。
店家看了闻正青一眼,见他点了头,无法,只得将那只不值钱的镯子拿给秀秀。
秀秀接过,有些手忙脚乱地将镯子在手心里翻动,等看到镯子内侧刻着的那个缺少一撇的‘秀’字时,忍不住红了眼眶,泪如雨下。
这是爹爹在她十二岁时为她打的。
老陈头大字不识一个,唯一会写的几个字便是秀秀的名字,他在写‘秀’字时常常缺少上头那一撇,为此,没少被她提醒。
他总是笑呵呵答应下次一定添上,可总是会忘。
那年,家里困难,爹爹说要出去做点小生意,秀秀便把镯子从手腕上褪下来交给他,让他当了好补贴家用,可是谁承想,他一去,便再也没回来。
“掌柜的,我要这个。”
秀秀将镯子慢慢攥在手心里,哑声开口。
店家觉得这姑娘实在是奇怪,未来夫婿给她买金镯子她不愿意,偏要自己买这没人要的便宜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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