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赤着脚站在塌上,吓得浑身发汗,自然解酲。顺着金表链摸到大衣,从倒翻杯盏里拾出本要送给她的戒指。灯丝烧断,他唬得怪叫一声,提鞋奔命去也。
剧本后记写道,翁少凌晨躲回车内,穿好鞋袜,挨到天亮。可巧对街糕点铺开门,他贪甜,急忙提走一袋豌豆黄(意谓死前再甜一甜嘴),随后直奔火车站,回了老家。谁料躲了多日,还不见差人来拿。报纸也无消息。他恢复一派神气:想是那天本少黄汤灌晕了,花为茶博士,酒是色媒人,竟撞出个吓煞人的绮梦来。此梦不可多得,于是提笔写下此剧。
//……昏惨惨,雾稠稠。恨不休,怨不休。小奴我死魂儿访冥幽。告的是堂上公子,为甚是做这冤孽仇雠。//
翁虎不爱这些,探头看看,面子上强说了句好。而大哥翁麟已经写得心海激越,钢笔嘴能擦出火。他边写边构架将来的艺术大道:写本子,接着,在“大世界剧场”里先演一场(那里的舞台据说能开辆小轿车上去,便于写实),惊绝四座,风靡京畿。再拍电影,这样好的本子,自然要最好的机器,最好的演员。海报写:警世奇案,惊世绮情,凄入肝脾,哀感顽艳。票钱……不谈钱的事:所有一切,对翁某而言只是小小一沓钞票,对人类史艺术史,却是巨大的一笔精神财富。
“哥,里头这公子叫什么名字。”翁虎问。
“文重鬟。”
翁虎跟着读了一遍。他是直肚肠,想到什么就一出溜往外冒:“哥,这名字和你那么像呢?”
他翁大少,名麟,字崇寰,不仅山高经云,且广罩四方。按与他父亲交游的北方商人说法:这孩子一看就局气。他笔下将这名字按在主人公身上,重鬟便是妇人长发所结的双环,所谓柳气如尘,酒香如水,鬟影如烟,大概这样色授魂与的名字,才是翁少真性。翁麟暗笑:我可不就是凶案的男主角么。他顿笔,佯作情切解释道:“这是身心近景,彼我融一。这样才是入了化境了,才写出真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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