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她说“我们”呢。
程夕伤口的位置着实吓人,正在眼睛上方的眉骨处,不过万幸的是没有伤到眼睛。
清理伤口时,她紧握着程朝的手一声不吭,倒是程朝有些腿软,视线一直回避地落在她书包的挂饰上,那还是几年前胡向云带给她的小兔子玩偶。
玩偶的眼睛折射光线时更显得晶莹透亮,否则也不会被他发现躲在角落的程夕。如果他没有发现,程夕就不会跑,也就不会摔倒受伤。
归根到底,是他让程夕遭了罪。如果可以,他宁愿这伤口落在他身上。
折腾了半天才处理好伤口,从医院出来时,天已经黑了大半。
程夕左边的眼睛被纱布挡住,右边的眼睛也因为哭泣而有些红肿,奚冉见她没有大碍,模样却又滑稽,憋着笑,无不惋惜地咂嘴:“好好的一张脸,要留疤了。你说你跑什么呢?”
程夕微微地偏过头去,在程朝手心里狠狠地抠了一下,被程朝抓住手指背到身后。
“谢谢你们,今天太晚了,我就先带夕夕回去了,明天我再把钱还给你们。”
叁个人谁都没想到要去医院,又没有大人在身边,医药费还是一起凑出来的。
“那行,我们就先走了,你有事给我们打电话。”奚冉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项磊拉走了。
走得远了,她才得以挣开他的手:“你拉我干嘛?”
“人家亲兄妹,哪用你操心?”
奚冉还是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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