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次,他就用小树枝在门口的空地上划一道线,一下午过去,空地上伤痕累累,像重重的心事。
郑集英让程朝数一数一共划了几道线,她年轻时幸运地念完了小学,教程朝数数识字不在话下。程朝又板起脸,竖起食指仔细点数,眼看快要数完,程夕磕磕绊绊跑过来,一脚踩花了他的记号。
“外婆!”这回轮到程朝告状。程夕还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无辜又懵懂地跟着喊“外婆”。
程朝气得坐到板凳上生闷气,程夕又贴过来坐到他身边,把啃了一半还沾着口水的饼干递给他。
“哥哥,吃。”
“不吃!”程朝的脸鼓成一只小河豚。他又跑出来,在空地上加了一道线。
程夕学会的第叁个词是“狗狗”,因为她怕狗,哪怕是坐在家里,只要看到院门外有小狗跑过,她也害怕地躲到程朝或者郑集英身后去。
人总是先记住那些倾注了感情的事物,喜欢和讨厌,是程夕最先学会的两种情感。
喜欢哥哥和外婆,讨厌狗狗,对两岁的程夕来说,这就是生活的全部。
介于喜欢和讨厌之间的,是无所谓。
后来程夕还学会了很多无所谓的词,那些都像是飘渺的空中楼阁,无法在脑海中描摹出具象,遑论叫出他们的名字,比如“爸爸”和“妈妈”。
妈妈是什么?
妈妈是座机,是每周日晚上八点响起的铃声,是电话听筒里传来的女声。
程夕指着动画片里的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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