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谋,不留下足迹的概率很小。林涛说。
同谋不一定和他一起啊。我说,你们想一想,一个文盲,有本事制造这种武器吗?你们会吗?
会不会是在监狱里学的?有人问道。
我说:即便是在监狱里学了,他出来以后,连个亲属都没有,去哪里找机床做火箭筒?又去哪里找火药?而且,十天时间,跨越了七百多公里,他又是怎么做到的?
只要有同谋,即便他们的犯罪中止了,我们依旧要深挖到底。陈支队显然已经同意了我的观点,说,我们绝对不能留下这么巨大的社会安全隐患逍遥法外。
只是,很难查啊。陈诗羽说。
我想了想,转头对程子砚说:如果死者是驾驶摩托车的话,会不会有可能躲过视频监控?
完全有可能。程子砚说,昨天晚上你们去复勘现场的路,就没有监控。
那就是了。我说,第一,我在尸检的时候,发现死者的手部关节处有冻疮,他穿的衣服也非常厚。这个天气,穿这么厚,还有冻疮,最大的可能,就是死者骑摩托车风餐露宿,长途奔波。第二,死者既然是来试射火箭筒的,因为没有目标物,所以没有安装弹珠,说明他还有其他的火药和弹珠尚未使用。而死者身上除了一些钱,并没有其他的东西,那么这些备用的火药和弹珠应该有存放的地方。
那是不是同谋发现出事以后,就把车骑走了?陈支队说,我们是不是要部署人员对周边所有的摩托车进行彻查?
我点点头,说:彻查是肯定需要的。但是,我总是觉得他的同谋不应该在他身边。林涛刚才说了,现场没有其他人的足迹。另外,如果是两个人共骑一辆摩托车的话,这些杂物他往哪里放?空间不允许啊。
有道理。陈支队说,也就是说,他的同谋可能和他各自骑一辆车,或者,他的同谋并没有和他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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