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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三轮车停在距离草垛一公里开外的公路路边,并无异样。
技术部门抵达现场之后,打开了勘查通道。现场是松软的河床泥土,可以说是保留痕迹物证的绝佳地面。痕迹检验部门在现场提取到了两双鞋的鞋印,以及一个人的赤足迹。经过后期对这些痕迹的技术处理,判断其中一双鞋属于死者的鞋,而这双鞋就留在尸体附近;赤足迹经过纹理比对也确证是死者所留。那么,剩下的一双鞋印,自然就是犯罪分子所留了。
这是一双三十九码的板鞋鞋印,有一定程度的磨损。如果能找得到这双鞋,甚至可以做同一认定。
因为现场的照片还比较凌乱,所以我没能在大脑里形成一个完整的现场状况。但是可以明确的是,死者把衣服脱在了旁边的一处草垛上,然后赤足走到旁边。这个过程,都有板鞋伴随,板鞋印在衣服旁边有转圈和踱步的现象。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赤足印和板鞋印在尸体附近发生了交错,应该是犯罪分子和受害人在这里发生了争执和打斗。然后受害人中刀倒地死亡,犯罪分子选择了从原路折返,离开了现场。
放衣服的草垛上,还有一张湿巾,很新鲜。技术部门对其进行了细目拍照,并且予以提取。就是在这张湿巾上,技术部门提取到了死者的dna,以及另一名男子的精斑。也正是依据这个精斑,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郑三。
经过前期调查,死者叫作张兰芬,四十五岁,个体三轮车非法营运户。她有一个懦弱的丈夫,平时在工地打工,还有一个患孤独症的儿子。张兰芬性格粗犷,经常欺负自己的丈夫。而且,她在外面的姘头数以十计。几乎是认识的人,对她有兴趣的人,不论老少,不论身份,与她都可以有染。
对张兰芬的尸体检验很简单,因为死者尸体上没有明显的损伤,只有颈部一处刺创,直接刺破了颈动脉,可以说是一刀致命。这倒很符合激情杀人的特征。死者的死亡时间是昨天夜里十一点左右,应该正是她在非法营运的工作时间。
郑三是一个光棍,独居,平时他们都在郑三家里苟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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