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如果说当年俞沁怡刚出道没名气,不得不接受这些苛刻条款,但一路拼搏混到了这么大牌的地位,背后还有一个大企业的有钱老娘撑腰,可俞沁怡都不曾背信弃义,走的时候,还把艺名‘还’给了老东家,这一系列的表现,简直是良心到了极致,堪称当代娱乐圈的标榜典范!
但就是这么德艺双馨的艺人,却没换来老东家的良心回报。
合约期间,只是一味变本加厉地压榨俞沁怡的商业价值,除了苛刻的盘剥抽佣,还不断安排超负荷的工作量、硬塞一些烂剧本。
明明一个有钱有颜有背景的富二代大明星,却长期过着起得比鸡早、干得比牛多、睡得比狗晚的苦逼日子,这么多么惨绝人寰的苦情剧啊。
最恶心人的是,合约都快结束了,老东家还提出了一个极为离谱过分的要求:让俞沁怡临走前再签一部戏约,戏份可以酌情少一些,但要挂名主演,以方便招商引资。
能不能药店碧莲……
一时间,舆论风向,立刻从褒扬俞沁怡,切换成了对那臭不要脸老东家的口诛笔伐!
晨辉娱乐这个业内颇具实力的娱乐公司,俨然成了祸害娱乐圈的大毒瘤!
连串的舆论抨击之下,俞沁怡的老东家晨辉娱乐只能按套路,发布了一则危机公告。
大概就是感谢俞沁怡在十年合约期间,给老东家创造的各种福利;接着讲述公司栽培俞沁怡有多么的劳苦功高;然后来一段致前任辞,后会有期、各自安好;最后义正词严的表示要保留法律权利追究一切中伤损害公司名誉的谣言!
至于效果……连一点澄清谣言的干货都没有,还指望能有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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