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迈出去,后面还有九十九步。
……
虽然临近夏末,可空气中的燥热暂时并未有退去迹象,老小区外茂密的树叶间传来今年最后一轮嘹亮的蝉鸣,林瑾瑜牵着狗,张信礼引着林瑾瑜,换了个方向,开始沿着条不知通向哪处的路走。
有人领路的时候,林瑾瑜是一向乐得当甩手掌柜的。大狗的九个半月大概相当于人的12岁左右,正是对什么都好奇,到处闹腾的时候,一一有点爆冲的毛病,林瑾瑜前半段路基本把精力放到跟它拔河上去了,等到发觉不对味,已经是一个多小时后的事了。
“这条路……这个方向……”转过最后一个需要转的弯后,林瑾瑜不走了。
上海这地方日新月异,除了地标性大建筑,每条街、每家店几乎都在变,旧建筑拆除了,新的立交桥耸立,但总有些东西是不变的。林瑾瑜从小在这座城市里长大,虽然已经两三年没再来过这片,可当他回过神时,他还是马上就嗅到了丝熟悉的气息。
天热,一一有点渴了,不冲了,停在树荫下,在一边伸着舌头抖毛。张信礼心里知道不可能瞒得过他,但还想尽量让他往前走点,于是说:“怎么了?”
“这条路……”林瑾瑜有点发愣,说:“通向我家。”
张信礼就是故意把他往这边带的,这些天他考虑了很多,一根扎进了刺的伤口,无论你放在那里多久它都不会自愈的,要痊愈,只能亲手把那根刺拔出来。
过程可能会痛苦、可能会伴随着责怪、咆哮、甚至歇斯底里,但张信礼不在乎。就像强行送林瑾瑜去医院那次一样,他一定得让林瑾瑜好起来。
“是吗,”他淡淡道:“我随便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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