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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瑾瑜没想过这个,他至多想过孤独终老。
“没打算过,我和谁凑合,你吗?”他随意地道:“你想跟我谈恋爱吗?”
“……”林烨静了瞬,说:“不会。”
林瑾瑜接着道:“小时候比较中二,漫画看多了,觉得真爱只有一次,分手是要割腕殉情的……别笑,谁小时候还没单纯过。”
他慢慢说:“事实上你也同意吧,哪有谁没了谁是活不下去的。”
林烨确实同意这句话,“非你不可”的爱是太过稀有的东西,对于多数人来说,爱有许多次,那也没什么不对的。
“我承认,我还是很在意他提分手,你不懂那种感觉,”林瑾瑜说:“他从来没有像我选择他那样,坚定地选择过我。”
不知道是家庭差异带来的自卑心理作祟,还是保护欲过剩的大男子主义作梗,张信礼看起来是考虑了很多,可他确实从未绝对坚定地选择过林瑾瑜。
说过永远在一起的誓言可以因为“不得已”而弃若敝履,这次是因为经济苦难,下一次呢?
林瑾瑜对他的感觉是:这辈子就是这个人了,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健康或是疾病,张信礼呢?现在他不确定了。
人生太长,总有无数“不得已”可以充当说再见的理由。
他想起刚在一起时,在许钊家里,他洗了澡出来,张信礼背对着他,坐在暖黄灯光下,穿着件印着吐舌头大狗的毛衣看四级单词的那个画面,那时候林瑾瑜想起以后两人老了的样子,张信礼会不再年轻,不再帅气,可他想了想,觉得还是很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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