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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到了那里,他的声音为什么故意模仿宋煜,他为什么又要在黑漆的夜晚中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他至今想不透。
或许他早该想到的,不然他为什么下意识要用手套拿纸条呢?
不过刘舒舒真的很胆小,几天了都没有报警,果真和他想象一样,胆小如鼠。
偶尔他也会想,若是她报警了,警察抓的是宋煜,还是他呢?想想就很兴奋。
后来结果证明,是宋煜。
刘舒舒几天后回校,据说之前她一直因为生病请假,她半推半就做了那件事就躺在床上好几天,真是可怜。
更可怜的是,她回校第一天就看到自己暗恋的人——宋煜,强吻了自己的妹妹。
受此刺激,刘舒舒终于报警了。
然后警察抓了宋煜。
事发当晚宋煜约他的妹妹在湖滨小镇附近的余角海滩,刘舒舒在他身下承欢时,宋煜也在跟他的妹妹享受鱼水之欢。
在警察眼里,不排除宋煜一晚约了两个人,但因为那几天有一场大雨,没有找到直接证据,宋煜迟迟未能定罪。
为了尽快给宋煜定罪,于正昊在网上发了篇文:《校草强奸一位女同学,但无法定罪是为哪般?》
这篇帖子很快在网上兴风作浪,从这件事开始,他意识到网络的舆论场所能发挥的作用真的很大。
也直接给宋煜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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