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千雪非要和他打,那他就只好再拍他一掌了,悄悄在掌中续了力,却忽地感到右手手腕一凉,低头去看,一只纤细修长的手正搭在他的手腕上,掌心下方还生着一颗鲜红的朱砂痣。
这只手虽然洁白修长,却并不单薄,掌心前端和指肚上都有微微凸起的茧子,一看就是常年练习剑术所致,冰冰凉凉,握在南宫不念的手腕间,竟让他有些手足无措,被握住的皮肤隐隐发烫。
在穿越进《雪醉江湖》这款游戏之前,南宫不念是一只整天加班的社畜打工狗,不光如此,更凄惨的是,他还是一只单身狗,恋爱经历为零,此时忽然被人按在墙角,虽然对方也是个男的,还是有些难为情,低声道:“你……你想做什么?”
白千雪将他掌心的那颗药丹取出,问道:“你到底想不想让我死?”
南宫不念脱口而出:“当然不想啊!”
他心道您老可是人气最高的角色,如果我在你和游戏里的女主角还没达成he的时候就把你搞死了,女主会不会找我报仇不好说,但是万一我侥幸穿越回去,你那个基数庞大的粉丝后援团还不得把我给人肉了啊?!
听到他干脆的回答,白千雪似乎情绪缓和了不少,抬手仰头,将那颗药丹吞了下去,但是他抓着南宫不念的手却没有放开,目光仍旧紧盯着他。
南宫不念忍不住去提醒他:“那个……你要不要喝点水啊?第一次见这么吃药的,真是豪放啊,果然是武林人士,不拘小节……”
“你和朱焰……是什么关系?”白千雪冷不防地问了一句。
“啊?”南宫不念迷茫了,“什么关系?”
白千雪垂着眼睛,不再盯着他看,话语声微微低了些,好像不知该怎么开口般,一句话说得断断续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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