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这些年虽乐得清闲,但是总是在看馥汀兰的眼色,她在家里一手遮天,一个威压,从房檐到地缝都要跟着颤上几颤,就连上门的人都几乎没有,这样于是隔绝的日子,我过够了。
陈思源不胜其烦的听我唠叨,他自然清楚我的想法,就如当年的他一样,因为家里的压力,他错过了馥汀兰,而后郁郁寡欢,便干脆执意从军,哪怕战死疆场,也不愿意被困在家中,可是他却做不到在错过的时候真的那般潇洒转身,八荒四海,他不择手段也要再寻得馥汀兰,这就是他。
“有很多人只有擦身的缘分,而有很多人为了能够永恒,付出了自己的全部,能够有血缘的瓜葛,大概付出了前世今生所有的勇气和运气吧。”陈思源很羡慕我与馥汀兰永远扯不断的血缘关系,他一字一句的揣摩着,慢慢说出的话,像是在道别般,“奶糖,总有一天,除了你的家人,会有一个人刻进你的骨子里,我希望是自然而然的,而不是刻意的。”陈思源本想还说些什么,却突然打住了,哽回去的话,我自然没心思想,但是我却笑不出来了。
记不清那是几年前的事,我还没来花城,馥汀兰那阵子总是不在家。我与陈思源在院子里玩,想看看墙外面,他便将我扛在肩上,我巴望着墙垣外,那是源源不绝半人高的芦苇荡,后面是连绵不断的荷花塘,荷花倒是处处开遍,可要说多美,我倒也不觉得,还不如我们当院的花团锦簇,再远处,我便也望不见了。
我可怜吧吧的问他,“哥,外面看上去不太可爱,还是院子里好,你们为什么还要出去呢?”
陈思源噗嗤笑出了声,“外面有野兽,我们出去打猎。”他说完猛抬头,大抵这个动作太突然,不慎就差点将我跌了下来,我们的一阵欢声笑语,在院子里游荡,好不惬意。
从起初的好奇心,到后来每天必看看外面的习惯,我也不清楚既然外面那么不可爱,我还是要每天坚持看看,不过三下两下便看清楚的一年四季,却也成了一桩营生。
那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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