皙漂亮的手指,捏起一块茶碗的碎片,“没错,天青过雨,舍妹今年十四周岁,她手中的小物件是她亲手做的,诸位想要吗?”
陈思源站起身,拿出手帕,一根一根认真的擦着手指,让助手递给诸位每人一份合约,口气尽管十分温和,却语气果决,“我需要一支专业人士构成的团队,年薪一百万,加上一千万的研发费用,丘先生,你来负责,我会额外给你百分之十的项目分红,前提是你真的要尽心尽力了。”
丘苍夷也并不矫情,接了过来,并认真的签上了名字,“陈先生,合作愉快。”
这般痛快似一切在陈思源的计划内,他并未显出意外,仔细想想,他的行事风格跟别人比起来确实不太一样,很难猜测他的下一步,真是迷一样。
要说这天青色,本是汝窑的代名词,烧制的过程对温度和湿度要求极高,是青花瓷上品中的商品,存世极少,也是青花瓷中最美的颜色。我学了数日,并不知这玩意儿有什么特别,我用小手来回摆弄着,“哥,这么好看的东西,你怎么就扔了呢?”
“奶茶,世界上有很多物品,出生时注定着会成为牺牲品,它的价值已经用光了。”陈思源不疾不徐的口气温和着,样子让我感觉有些陌生。
第七十二章 为什么会让他如此靠近
对于陈思源来说,或者更确切的说是沈安之,他从不肯退幕,只要馥汀兰安在。在那一个专门为馥汀兰不会退场而设置的奇特场景,虽然场景很长,但逐一会在岁月的长河中渐渐显露出来。以至于所刻画的这个故事究竟是喜剧或悲剧都说不太清楚,大致只能是仁者见仁罢了。
陈思源这桩瓷器生意已经很显然驾轻就熟了,他从事这个事业已经有了不少年头,这样说诸位可能觉得夸张了一些,但是绝不是恭维,很显然他对于瓷器的了解,如果刨去馥汀兰超常人的能力,陈思源可以用肉眼辨别瓷器的水准是完全高于馥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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