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也从未想过长久的留下来。番邦海国虽不及天.朝,却更适合他,也会适合她。
他早晚都是要走的,若非机缘巧合他可能再也不会回来,既如此,便叫他还是当个死人吧。
琮哥如今儿已经考上秀才,又求娶了书院院长的女儿,父亲有个如此出息的儿子,他再走也能放下心了。
凤姐儿这几年,可能是读书识字了,心气平了不少,整个人就沉静了许多。没了管家的俗物,长日漫漫,不但开始看书,还捡起了女红,没事做些针线。
整个人与贾琏离开时,真真是判若两人。
然而当凤姐儿看到那个眼熟的荷包时,还是激动的恢复了不少曾经的模样。
凤姐儿自小不擅女红,贾琏的那个荷包是平儿做的。但样式和下面的穗子却是她做的。
所以和精致的荷包比起来,那穗子看起来就和精致搭不上边了。
就像一个衣着华丽的美人穿了一双草鞋。
凤姐儿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荷包,捧着荷包时双手颤抖个不停,期盼是那个人,又担心这还是她众多痴梦里的一场。
荷包里有东西,一张写了日期时辰地点的字条和一块贾琏走时佩戴的玉佩。
他真的回来了?
真的回来了吗?
因看书习字和做针线,凤姐儿早就不留长指甲了。此时攥紧拳头,并未伤到手,但钝钝的疼痛也叫她终于回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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