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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两人说话,佳轩的轻佻,莹莹的追问,越到后来越让我提了一口气,终于在得到这个否定的答案的时候一颗心落了地,恨不得赶紧擦汗:“那什么,走不?吃羊肉串去不?我请客。”
第二十三章 (3)
后来的我在脑袋里面构想过他们的事情,关于孙莹莹和天朗。
她像她的父母一样,心有怨气,但是本质善良,她也记得小时候跟那个小弟弟相处的情景,也不难猜测出他尾随她,而后在那个寻衅滋事的坏孩子范小鹏面前保护她的理由——他对她心怀愧疚,仍然想要尽力补偿。
但孙莹莹原本不打算原谅天朗。
有什么可原谅的呢?大火已经卷过去了,伤害已经造成,始作俑者刘疯子死在精神病院里,而她不可能再回到从前,她不可能再成为舞蹈家,汪宁再留在她身边也只是徒增两个人的疲惫和痛苦,她得自己走下去了,眼下看似正常的生活可以说是一种自救,也可以看成是无奈的妥协,凑活吧,凑活着过吧,还能真的去死吗?
可是有人连凑活着过的权力也没有。
当年同样被大火伤害的邻居找到家里来,跟她的父母商量,不能让疯子的儿子留在这儿,得弄走他!他们告诉房东郭姐敢把房子租给他,以后你的文具店生意也别想好好做了。小生意人最怕得罪街坊,赶紧想方设法地把男孩的定金退还给他。邻居们还想出了更直接的办法,他们让她爸爸每天都把垃圾倒在楼下男孩的家门口,以此侮辱更是谩骂:你是垃圾!
她爸爸孙好忠人如其名,是个胆小又笨拙的好人,觉得这事情不太好,但又认可自己跟邻居们立场一致,这事儿得
去做,于是捡了自己家的干垃圾倒了几次在三楼男孩儿的门口,然后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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