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一个并不明显的弧度,笑意转瞬即逝。
她伸出一只手,轻轻拥住星罗,平静道:“睡觉,乖。”
李毓秀很冷淡,也很迟钝,她从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但她知道,星罗对她而言是独一无二的。
十三岁那年的中秋之夜,欲界仙都彻夜灯火齐明,那是李毓秀第一次去朝凤楼观赏金丝雀,中途喝醉了酒,醒来时已是半夜,匆匆忙忙地往驿站赶。
就在那时,她在欲界仙都门口的角落里,捡着了一身是血的星罗。
那时的星罗不叫星罗,他还没有名字。
他穿着一身凌乱的、血红的衣裳,面上敷着细腻的白粉,唇上点着丹朱,细长的眼尾染了一抹艳丽的桃红,乌发如云,杂糅了这个年纪最青涩的美丽和属于风尘的艳丽。
李毓秀以为他是个遭人凌、辱的少女,心下一软,便将昏迷的星罗捡回了家,治好了他的大部分内伤,唯有身下那处最严重的伤,他死都不让人碰,谁碰他便发了疯似的要杀那人。
大夫说:“这孩子被强行去势了,心里的伤痕要大过身体,所以才讳疾忌医。”
听了这番话,李毓秀才隐隐觉察出不对劲。
那‘姑娘’依旧裹着那身血污的红衣裳,睁着一双怨毒的眼打量着她,牙齿咯咯发抖,神情戒备。李毓秀的视线落在他平坦的胸膛上,顿时明白过来了。
原来她捡回来的并不是个‘姑娘’,而是个过于好看的少年。
而现在,这个可怜的‘少年’失去了男人应该有的东西,也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少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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