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吃醋吗?多少也会有的,不过,比方说,哈哈哈,怎么学冲哥来用比方说?唉,没救了。
比方说,我一个星期要三次,其他时候他和谁做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啊?不行,这不止是做爱而已,如果能做爱三次,还要陪吃饭几次,逛街一次和看个电影,这样行吗?阿曼点了点头,嗯,普通的恋人也差不多是这个频率,自己还能接受这个方案。
冲哥呢?他现在一个星期要做二十次,加我三次不算多嘛。
时间呢?一个星期陪我几个小时也应该不难做到啦。
其实,这么多个有事业高教育的女生都跟着冲哥,她们到底图什么呢?比如那个瑞卿,又漂亮又活泼,看她的穿着也像是挺高职位的人,要找个男朋友应该手到擒来吧,为什么会缠着冲哥不走?其他那些共用情人俱乐部的成员也都这么漂亮成功吗?现在不比老妈的时代啦,女孩子自己能赚钱,有事业,根本不需要当男人的附属品,她们随时可以离开去找更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但她们都不,都要留在冲哥的身边。
嗯,唯一的可能就是,这就是她们喜欢的生活方式!难道是如冲哥说的,她们都有比安顿下来更重要的事要做吗?哦,是因为她们都有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吗?冲哥只是她们生命里的一部分,所以分享也没有问题。
唔,反而是那些无所事事,只顾着陪男朋友的女生是冲哥接受不了的,或者是接受不了他的。
我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做的,也没有时间整天陪着他,或去想结婚生子的事情,那我在忙的时候管他去干嘛或干谁呢?阿曼摇摇头,怎么一想到性事,自己也粗俗起来。
想到哪里了?对,我忙我的,他忙他的。
就算承诺是我唯一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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