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伤害王子烨,但也不在乎会伤害他。
重要的是这一回合他赢了,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有人受了伤,应该庆幸那个人不是他。
狄飞云抓住他的衣领抬起来,从包里拿出一件鲜艳的红色大衣穿在他身上,又往他的脑袋上戴上时髦的宽沿红帽子。
他将两把枪放好,再挎上运动包,一只手扶着王子烨的脑袋固定在肩头,另一只手搂住他的腰走出楼门口,顺利将他移到自己车里,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碰撞。
狄飞云把他安置在后座的地板上,双手背在身后,用绳子绑牢固,接着从他脚上褪下鞋子,拿了一张毯子从头到脚盖在他身上。
狄飞云不相信他在做这一切时引起任何人警觉,即便这样,他仍然放低身子,眼睛四处察看,直到启动车子驶离光明新村。
他看了看表,从王子烨进入楼门口到离开小区,只过去六分十二秒。
如果他不再犯错,那么在王子烨的舅父和司机意识到他失踪之前,狄飞云已经跑远。
即使有人提供任何线索,也不过是鲜红的衣服和帽子。
这一举动看似鲁莽,但却是最佳障眼法。
红色这一特征将占据路人所有记忆,对辨认和猜测他的身份没有任何帮助。
狄飞云将车开回住所的车库,他滑出车子,轻轻关上车门。
虽然没有听到后面车座有动静,他知道王子烨已经醒了。
狄飞云揭开毯子,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看到招呼也看到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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