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我稍稍侧身,隐入树下的阴影,背着弓箭的少年身影从我眼前掠过,惊得松叶上的雪簌簌落下。
天快要完全黑掉的时候,他拎着一只死兔子回来了,箭头精准地从额头穿出,应是当场毙命。
箭法不错,我想道。
他走到树下,动作利索地将兔头拧下来放血,我知道这是为了避免血迹留下路线。
红色让我有些目眩,它和热武器留下的焦黑无机物不一样,充满原始的恶意。
于是我视线往上,腕骨形状漂亮而有力,手臂上却交错着几道鞭痕,旧的已经隐去,新的还未结痂,像生命图腾一般,隐在粗布袖口下,又一路蜿蜒到领口,只得在脖颈上窥见半点。
继续往上,和他目光相撞,我缩了缩脖子,像被抓包的偷窥狂,“对不起。”
“你看着我一路了。”兔子血已经放完,荆年随意抓起地上的雪擦干净手,碰到冻伤处他蹙眉,碎雪从指缝散落,我突然想起那富家公子念的诗。
应是天仙狂醉,错把白云揉碎。
“因为我没别的东西看了。”
大冬天的,深山老林,就这么个人在面前蹦跶,能不看吗?
他似是有了几分兴趣,走上前问道:“你把自己埋在雪里做什么?”
“什么也做不了。”我如实答道,下层的雪早就冻结成块,破冰是件耗电的差事。
“这天气,你一个人在这里会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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