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没有杀害妻子。
周明自述:是他花钱让山庄服务员将妻子的门锁弄坏,并在12号晚上安慰哭泣的兰可可时,故意透露妻子门锁坏的讯息,暗示兰可可深夜去妻子房间,进而销毁他们出轨的证据。
凌晨3点14分,兰可可给他发一条信息:阿明,我刚才去了她的房间,我......害怕极了,具体情况我明天再跟你说。
周明收到兰可可的信息,没有回复,他等了一个小时,于4点20左右偷偷潜到妻子的房门口,想听一听里面的动静,房门没有关严实,屋内亮着灯,里面安安静静,周明走进去看了看。
发现妻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周明疑惑,用手探了探妻子的鼻息,已经没气了,于是他慌忙离开房间。
古琦:“当时为什么不报警?”
周明:“我以为是兰可可杀了人,她是我的情人。”
等周明离开,古琦将周明的名字划掉,排除他的嫌疑人身份。
死者真正死因是腹部受击,脾脏破裂死亡,如果兰可可没有撒谎,她在凌晨2点入室之前,死者已经受伤,脾脏已经出血。
所以,死者遇害的时间是在2点之前,而这段时间,周明有不在场证明,他一直与公司一个下属视讯,在谈一项紧急工作,下属既是人证。
如果兰可可撒谎,死者当时没有受伤,是她踢中死者腹部,导致后来脾脏大出血,这和周明的证词相矛盾。
因为脾脏大出血导致死亡,需要三到四个小时的时间,周明发现死者死于凌晨4点10分,兰可可如果在凌晨2-3点作案,死亡时间应该在5-7点之间,证词自相矛盾,所以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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